炼焦及低温干专业废气处理吸附法馏产废气处理吸附法施工生的VOCs一部分来自化学转化过程中未完全炭化的细煤粉及其析出的挥发组分、焦油、飞灰和泄漏的粗煤气,另一部分来自出焦时灼热的焦炭与空气接触生成的气态污染物,主要成分是苯系物、酚、氰、硫氧化物以及碳氢化合物等。煤化工企业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来自于低温甲醇洗装置排放的二氧化碳尾气,这些尾气甲烷浓度较高,燃烧热值高,非甲烷总烃质量流率大。
涉及气化、液化、炼焦以及废气处理吸附法施工低温干馏等诸多化学工艺,气化过程中产生的VOCs主要是由于结渣、火层倾斜等原因导废气处理吸附法施工致气化炉非正常停车,造成炉内大量气体逸散,此外在气化炉的卸压废气、粗煤气净化工序中的尾气、硫酚类物质回收装置的酸性气体以及氨回收吸收塔的排放气中VOCs含量也比较高。液化根据化学工艺可分为直接液化和间接液化,相比气化过程其VOCs产生量较少,但在液化原油及液化残渣中易挥发泄露VOCs。
气化、液化、甲醇制烯烃/乙二醇等技术工艺整体达到水平;煤化工基地化、园区化初具规模,相继布局废气处理吸附法施工形成蒙东、蒙西、新疆准东、新疆伊犁、宁东、陕北、云贵等产业集群区,有效提高煤炭资源集专业废气处理吸附法中利用程度。VOCs相比SO2、NOx等常规大气污染物具有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来源广泛、涉及众多行业领域等特点,且排放类型以无组织为主,排放量难以核算。由于此前未将VOCs纳入环境监测体系,相关统计数据缺失,根据估算,2010年和2014年我国VOCs理论排放量约为1363万t和1700万t,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5.68%,预计2020年我国VOCs排放量将达到2466万t,可见VOCs减排形势严峻。煤化工作为VOCs减排重点行业。
所以,有机废气处理的专业废气处理吸附法氧化法分为以下两种方法:a)催化氧化法。现阶段,催化氧化法使用的催化剂有两废气处理吸附法施工种,即贵金属催化剂和非贵金属催化剂。贵金属催化剂主要包括Pt、Pd等,它们以细颗粒形式依附在催化剂载体上,而催化剂载体通常是金属或陶瓷蜂窝,或散装填料;非贵金属催化剂主要是由过渡元素金属氧化物,比如MnO2,与粘合剂经过一定比例混合,然后制成的催化剂。为有效防止催化剂中毒后丧失催化活性,在处理前必须彻底清除可使催化剂中毒的物质,比如Pb、Zn和Hg等。如果有机废气中的催化剂毒物、遮盖质无法清除,则不可使用这种催化氧化法处理VOC;b)热氧化法。